雷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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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明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高级顾问;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大学高管培训部客座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湖北民族学院客座教授;全国妇联权益部副部长(兼职)。

·学术专长: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大学本科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婚姻法》、《恋爱、婚姻与家庭》、《知识产权法律诊所》。

·研究生讲授课程:《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继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联系方式:手机:13911937622;传真:82661666;

·电子邮件:leimingguang@sina.com。

·专著与参与编写:《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收养法评注》、《《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家事法研究》20117卷、《婚姻法释义与实证研究》、《家和丛书·法律篇》、《新婚姻法解释与适用》、《新婚姻法指南》、《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全国统编教材)、《中国婚姻法》(全国统编教材)、《法律基础教程》、最高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法案例教程》、《以案说法—婚姻家庭法篇》、《婚姻家庭法律疑难问题与典型案例》、《商法》、《律师资格考试指导》等十几部著作。

·学术论文:在《新华文摘》、《法学杂志》、《民主与法制》、《河北法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西北民族学院学报》、《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广西民族研究》、《中国妇女》、《法律生活时报》、《北京法制报》、《北京青年报》、等报刊上发表了几十篇论文;并参与编写了有关房地产、物业管理、银行借贷、知识产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方面的专家案例评析。

·主持国家级研究课题:《中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研究》、《少数民族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兴边富民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立法后评估》、《民族院校知识产权法实践教学改革研究》、《我国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的困境与解决机制研究》、《全面二孩政策与少数民族人口发展调查研究》等。

·律师资格:1989通过司法部律师资格统一考试,1991年开始兼职律师执业。

·律师业务专长: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继承、投资、房地产、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社会保障与劳动争议、银行业务、企业股份制改组、企业兼并、企业资产重组、企业重整与破产清算等法律事务。

·雷明光教授从事三十多年的法学教学工作,加之从事律师工作三十多年,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从事律师工作期间,雷明光律师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委、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农业银行北京分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美国爱玛克服务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雅新实业股份公司、三一电气公司、北京市城市建设集团公司、阳光城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兴行房地产公司、 北京市天然气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公司、北京霖港房地产公司、北京市天成新业技贸中心、北京海天通信技术研究所、钢铁研究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委服务局、广西河池市政府、中国艺术品进出口实业公司、权智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博信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或项目法律顾问,为上述公司提供了银行金融、产权确认、土地与房地产业务、股权转让、企业兼并、企业重整、知识产权、商贸活动、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争议等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雷明光律师还承办过很多重大的诉讼业务,内容涉及银行借贷纠纷、期货纠纷、同业拆借纠纷、担保纠纷、购销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纠纷、承包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进出口业务纠纷、国内外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及刑事辩护等,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高度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良好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雷明光律师还为许多企业和单位建立了一整套的法律实务操作手册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负责人直接负责起草和审定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出版的《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和《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作为学者型律师,雷明光律师承办过的纠纷案件中,《人民日报》、《北京青年报》、《人民法院报》、《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民主与法制》杂志、《中国法制报》、《北京法制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都曾进行过报导和介绍。雷明光律师还长期多次担任中央电视台第二套《经济与法》、中央电视台第十二套《法律讲堂》、《热线12》、中央电视台教育三台《法制播报》、中央电视台第七套《法律编辑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法制进行时》与《民法典通解通读》、《北京青年报》法律圆桌等节目和栏目的主讲人、评论员、案件评论律师和专家。

·雷明光教授经常赴全国各地给学生、律师、法官、企业授课。2001年至2008年,每年都作为客座教授赴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辅仁大学法学院、政治大学法学院、台北律师公会给研究生、律师讲学,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2003年香港电视台对雷明光律师做了专题报导。

·雷明光作为教师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北京市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中央民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分配先进个人等。

·雷明光教授作为专家直接参与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民法典---继承编》、《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改、起草研究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的思考_雷明光.pdf
附件【近代藏族婚姻家庭研究_雷明光.pdf
附件【警察权行政介入家庭暴力应遵循比例原则_从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结果谈起_雷明光.pdf
附件【论家庭暴力案件中的证据认定_雷明光.pdf
附件【论破绽主义离婚立法下的分居_雷明光.pdf
附件【离婚时损害赔偿的再思考_雷明光.pdf
附件【我国边民跨境婚姻家庭的困境与思考_以云南_广西边境地区为例_雷明光.pdf
附件【我国登记离婚制度反思_雷明光.pdf
附件【由一起非婚生子女抚养案谈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亲子鉴定制度_雷明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