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组织本科生于海淀法学院旁听庭审
发布时间:2018-10-12来源:学生办公室 访问量:


2018年926日上午十点,我校2016级法学院民事法律诊所和房地产管理法选修课的同学们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次庭审。本次旁听庭审由邹龙妹老师联系,姜莉老师和民事法律诊所的课外指导老师单兰兰老师在当日组织同学有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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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活动的带队老师:单兰兰老师(左)和姜莉老师(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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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旁听庭审的同学们

庭审当日上午8:40,同学们准时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南门集合,在姜莉老师的组织和带领下有序通过安检。同学们到达中法庭之后入旁听席就坐等待,保持安静,遵守秩序,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

上午10:00,庭审正式开始,由书记员宣读法庭秩序,而后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本次庭审案由是北京市海淀区机电设备厂诉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首先,由审判长明确双方诉讼权利、诉讼义务,确认管辖权无异议。然后,由原告陈述起诉事实理由、诉讼请求,进而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原告提出请求被告赔偿由于地下室漏水造成的共计38万余元的损失。而后,被告发表答辩意见,被告主要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对责任的认定存在质疑。被告认为地下室漏渗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房体防水层老化,同时原告未及时发现漏水造成了损失扩大,原告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二是对损失的金额及依据提出质疑。比如:电气设备数量单价无证据、墙面粉刷地砖防盗门等无计算依据、支付企业人工费垃圾清运费无凭证、墙面瓷砖需鉴定、房屋所有权人无证明等等,这些损失都需要相应的证据来支持原告的主张。再次,在法庭询问阶段,由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分别就涉案问题向原被告双方提问。最后由于事实尚未查清,本次庭审结束。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留下为同学们解答问题。法学院同学们有序提出自己的疑问,问题主要涉及律师费、证据、责任认定、财产赔偿、现场勘验等方面,审判长都一一予以耐心解答。此外,审判长以本案为例还对侵权责任纠纷这类民事案件的各种处理思路向各位同学进行介绍,使同学们对责任比例、损失确定、法官自由心证等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还向同学们扩展了其他类型民事案件的审判思路。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给了同学们一次走出书本,走进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的机会,各位都从中有所受益。从程序上,同学们在置身法院旁听庭审后,对诉讼流程有了切身的感受。从细节上,通过审判员对不同类型民事案件的处理思路的介绍,丰富了同学们的知识面,以现场说法的方式,扩展了大家的视野。正如姜莉老师所说的那样,在法院我们可以接触到最丰富最全面的案件。因此此次法学院民事法律诊所走进法院的活动,让同学们切实的接触到了活生生的案例,真正的感受到了案件与课本内容的不同,使同学们不仅增长了知识,也获得了不少实务经验,同学们可谓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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