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中起

·个人简介

徐中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族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主编过《经济法概论》、《新编经济法学》,是部颁教材《企业法》的主要撰稿人。发表了《经济法理论在中国的产生》、《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论法学教育的特点及法学教育管理的原则》、《论法学知行合一的特点及法学教育方法》等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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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教育教学及学术科研活动|十八载初心不改

“法学教育与其他学科教育是有所不同的,对于法学教育来说,无论什么样的机构的法学教学,无论是什么层次的学校,第一任务都是培养法学人才。”徐教授谈了他的人才培养观点。

在民大法学院工作期间,徐教授的教学涵盖了本科生、研究生至博士生等阶段,他重视教学研究两手抓,还曾专门就法学教育研究发表过《论法学教育的特点及法学教育管理的原则》、《论法学知行合一的特点及法学教育方法》等学术论文,得到学界认可。

徐教授也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方法及法学思维。在任教期间,结合民大学生的特点,在研究生课程中开展法学方法论,该门课程也是研究生的公共课,强调重视法律解释教学,强调用法学通说解释现行法,联系实际,深入浅出,突出法律学习的实务特点。

徐教授注重在法学方法教学中融入法律人类学方法,提倡师生密切关注法律在社会中的运作方式,研究案件发生的社会原因,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法律对社会存在的意义。“法学既是古老的学科,又是推陈出新的学科。”徐教授认为应当从法律传统中发现对于现实社会有价值的部分。他认为熟练运用法律教义学方法解释现行法是法科学生的基本功之一。

徐教授认为法科学生要重视阅读法典,阅读有代表性的法学教材和著作,阅读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也要加强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学习,使处理问题的思路更加丰富,更好地将法律释义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处理问题的能力,真正成为政治思想过硬、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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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法学院任职期间贡献卓越|披星戴月未有憾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自1979年成立至今,走过四十载春秋,从设立国内首批民族法学博士点到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而今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人才政产学研协同培养模式改革》),一路春华秋实,脚踏实地地向前迈进。作为我院历史见证人之一的徐中起教授,于1982起至今一直从事教育工作。任法学院院长期间,带领全院师生为“985”工程院校项目建设不遗余力,从课题研究到硬件设施建设,全方位提升我院综合实力。他与全院老师共同参与本科教学评估,促进课堂教学的规范化,与全院教师一道总结经验、提高教学水平、获得了评审专家的一致认可。此外,在科研方面,徐教授积极参加“985”工程重点项目,加强与兄弟法律院系和实务部门的交流,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民大法学院职教期间,徐教授主要讲授经济法、民族法、法学方法论等课程,在具体的教学行政安排中将本科教学作为法学院工作重心。他也指导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论文。在其从事教学及行政管理工作时,始终坚持结合民族大学特点开展教学工作,教学相长,培养了学生独立研究能力。经过徐教授指导的桃李活跃在学术界、实务界的多个领域,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每谈及民族大学的这段时光,他总是目光粼动;回忆昔日与学院师生的相互配合及进步,徐老师在授课间看到同学们神采奕奕的眼神,同大家进行交流;申报项目获得批准,如期开展;学生获得优异成绩,满载荣誉等等......一些小小的成就都会使他脚步轻盈、愉悦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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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往昔,自1979年以来,法学专业依托于政治系发展,后于1985年成立法律系,徐教授着力肯定历任领导为法学院的发展作出的卓越贡献。于他而言,因为有着从军经历,受部队有令必行的熏陶,使他认为自己在岗位期间所做工作乃履行职务所必须。


03 校庆寄语|诚挚心意祝未来可期

“令公桃李下,何须更种花”。在70周年校庆之际,徐教授不仅将其在民大法学院任教期间的所有感悟与收获真情流露,同时为民大深切寄语:作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一员,他真诚祝愿学校发展蒸蒸日上;法学院再创辉煌;祝福同仁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祈愿千百学子学业有成、幸福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