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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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步峰,男,1979年生,湖南衡阳籍,1997-2007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起任教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比较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行政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教育法学会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等。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已经公开发表专著一部:《正当行政程序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在《法学家》、《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代表论文为:《论行政程序的功能》、《程序正义的理论与课题辨析》、《强制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程序法研究》、《男女退休不同龄制度的宪法学思考》、《兼具社会权与自由权性质的受教育权》等。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八项,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二十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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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基于实定法解释的_行政审批_概念分析_张步峰.pdf
附件【兼具社会权与自由权性质的受教育权_张步峰.pdf
附件【强制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程序法研究_省略_基于国内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实证分析_张步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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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违反法定程序的诉讼法律后果_评__省略_案_草案_的_违反法定程序_条款_张步峰.pdf
附件【论行政程序的功能_一种行政过程论的视角_张步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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