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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律师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2-01-04来源: 访问量:

岳成律师奖学金奖教金评选方案

岳成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从2021年起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和奖教金,每年2万元,共10年,合计20万元。奖学金面向本科生设立奖学金,目的在于为我院本科生中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使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将来报效祖国,回馈社会。奖教金用于奖励教师,目的在于奖励教学科研优秀的教师,使他们能培养更多优秀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奖学金奖教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岳成奖学金

(一)奖学金名额及奖励金额

岳成律师奖学金每年奖励名额为5名,每名2000元(人民币),每年共计1万元(人民币),连续资助10年,总计10万元(人民币)。

(二)奖学金评奖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4.我校在籍大四本科生;

5.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受院级及以上表彰的同学优先;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者优先;家庭条件贫困者优先,同时兼顾受资助情况。

(三)奖学金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提出申请,经班级评议后向辅导员递交个人相关材料(个人情况介绍、成绩单、曾获荣誉证明等);

2.由申请人所在班级辅导员或班导师做出书面推荐意见,该推荐意见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推荐人应对推荐意见负责;

3.由学院组成评选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生学生工作负责人、团委书记、辅导员代表、班导师代表、本科教学秘书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依据评选要求和条件,对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和辅导员推荐的拟推荐人选及其评奖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4.岳成律师奖学金拟定于每年10月开展评选工作。

二、岳成奖教金

岳成律师奖教金每年奖励教师名额为2名,每名5000元(人民币),每年共计1万元(人民币),连续资助10年,总计10万元(人民币)。

(二)奖教金评奖条件

1.学院每年评选课堂教学成果奖的同时,推荐一名教师获得律所奖励,与学校课堂教学成果奖不重复奖励。

2.在近五年即将退休的教师中,经党政联席会议推荐一名获得奖励。

(三)奖教金评选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教研室审核推荐;

2.由学院组成评选小组依据评选要求和条件,对教研室推荐的拟推荐人选及其评奖材料进行审核和评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获奖教师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三、岳成律师奖学金奖教金发放

(一)每年10月与岳成律师事务所商定具体颁奖事宜;

(二)出席颁奖仪式的院方代表为法学院院长;

(三)岳成律师奖学金获奖证书由岳成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共同加盖公章;

(四)奖金及获奖证书由出席颁奖仪式的岳成律师事务所代表直接颁发给获奖人员;

(五)奖学金获得者须本人出席颁奖仪式,不得代领。

四、其他未尽事宜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后,与岳成律师事务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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