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学校发布的柏年助学基金的评选条件,经本人申请、辅导员推荐、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评选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个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的评定,拟推荐以下同学申请柏年助学金。
学号 |
20110008 |
21010085 |
21110004 |
21140012 |
21100015 |
20110003 |
公示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党团与学生工作办公室(海淀校区北智楼604)反映
联系电话:68932767
法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