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4日晚,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决赛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圆满落幕。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代表队乘北京市模拟法庭竞赛之胜绩,首次出现在全国比赛的赛场上,一路高歌猛进,直击决赛,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共同荣获本次大赛的二等奖,我校法学院2013级学生敖博荣获全国最佳辩手。
本次比赛从备赛初期至决赛历时共一个月,赛事安排集中在6月3日、4日,共四场比赛。我校代表队共8名成员参赛,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李荣老师担任领队,闫永安老师担任指导教师。本次比赛组织安排之集中,控辩转换之不易,集中备赛之艰辛是我队前所未经的。在历经一个多月的讨论工作后,我校代表队昂扬自信,角逐法庭,以完善的前期筹备和机警的现场表现称誉赛场,使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水平享誉全国。
6月3日上午,我队与湘潭大学法学院代表队首争奇峰,就赛题一“王翠芬故意伤害案”展开激烈争锋。我校代表队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席法庭,展现了对于控罪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完美演绎,不仅从法律规定上针对案件事实深度剖析法条应用,更是在法庭辩论等环节以高度概括和逻辑性的专业术语进行论证,赢得评委一致肯定,最终以3:0的绝对优势告捷。
经过几小时的简单调整,下午我校代表队控方立转辩方思路,与西南政法大学代表队展开拉锯式博弈。作为全国模拟法庭的卫冕者,西南政法大学从比赛伊始便表现出较好的准备水平与竞赛技巧,在证据清单的出示上不按惯路证据突击,但我校代表队睿智应对,激烈争辩,在法庭辩论环节以各个有力质疑与辩驳论据,击穿其论证观点,逐步扭转比赛形势。针对“被告人是否存在不在场的合理怀疑”这一争议焦点及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进行反驳辩击,摆事实,列证据,将合理怀疑层层递进直挫控方论证核心;在辩论总结中,以“使有罪之人罚当其罪,也使无罪之人免受不白之冤”发声奇人,将辩护意见提升到法制维护的高度层次。最终以2:1的优势赢得比赛,也赢得了评委与控方对手的一致好评。
6月4日,我校代表队以辩护方身份与湖南师范大学代表队就“杨明亮行贿案”展开辩驳。我校代表队凭借充分的前期准备,打下单位行贿罪的另罪辩护观点,力证其是在单位授意下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单位行贿的行为。针对犯罪构成方面将控方论点、论据逐个击破,将犯罪行为的论证优势时刻把握手中,并最终以3:0赢得本场比赛。
赛至此刻,我校参赛选手已连胜三场,跻身四强。当日下午,我校代表队以杨明亮案的控方立场与中国政法大学代表队最终交锋,上演了一场势均力敌、此起彼伏的精彩对决。针对行贿罪的证言证据与证人出庭进行了丰富的准备与排演,并在法律理论与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牢牢坚定自身“个人行贿罪”的公诉立场并严格证明不正当利益归属个人的控告思路,在庄重的模拟法庭中展现出我校选手思维的灵活性与逻辑的缜密性,最终我校选手以2:3的成绩获得二等奖。
虽与冠军擦肩而过,但我校代表队的参赛表现仍是可圈可点。法学院优秀学生敖博,在比赛中勇担重任,连上四场,成为大赛中唯一一个连获四场优秀辩手的参赛选手,也当之无愧地荣膺全国最佳辩手,进一步将我校选手竞赛水平打响全国。
赛后,我校代表队沉浸在遗憾与激动的情绪之中。但作为初赛者,我校代表队从毫无经验到场场表现优异,带给我们一场场精彩绝伦的模法盛宴;赛事结果也将使他们有更大的决心和动力将模拟法庭竞赛传统持续下去,向着更优发挥的赛场表现和更高水平的竞赛舞台前进,延续辉煌,再创佳绩。
“手持司法权柄者,应重证据,不臆断。”模拟法庭竞赛不仅致力于考验参赛队伍法律知识的丰富程度及法律实践的真枪实战,更是向每一位年轻的法律人传达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理念与维护法制建设、坚持正义之心的思想内涵,用典型的现实司法审判案例模型,向青年人传递着法律的力量。“雄关漫道,厉兵秣马;风云际会,正茂风华”,第五届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已然落下帷幕,让我们向为此次竞赛努力付出的老师与同学们致以最真挚的谢意,为我校代表队在本次比赛中精彩绝伦的表现送上最热烈的掌声。期待着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代表队能继续明志究理,求真务实,一展崇德尚法之风貌,挥法律之利剑,着正义之笔毫,继续书写属于民大的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