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事务
2014级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11-28来源:本科教务 访问量:

一、本工作安排的适用范围

本安排主要适用于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工作。

法学论文总体写作要求见《中央民族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以及法学院法学毕业论文设计模版(包括论文封面、摘要、目录、正文以及附表1-6的具体格式和要求),可从法学院网站下载。步骤如下:登陆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muc.edu.cn)→教务管理→本科教学→常用下载栏目,下载上述文件和模版。

请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的要求和法学院法学毕业论文设计模版进行写作,不要对模版的格式进行改动。

二、毕业论文的选题及导师确定

1、2017年11月10日前由法学院教学办下发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题目,2014级毕业生是由学生自行选择导师,学生须在2017年11月17日前将确定的论文选题及自选导师报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2、2017年11月19日法学院教学办公室将全部学生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选题以及自选导师情况分发至相关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对学生选题确认。每位教师指导该专业学生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7篇,如有超出由教研室主任进行调整。

3、2017年11月28日前各教研室主任将安排结果报法学院教学办公室。

4、2017年11月30日法学院教学办公室将确定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分派结果反馈给学生。

5、2017年12月5日前.学生应与所分派的论文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三、撰写开题报告及开题

2017年12月15日前学生完成查阅资料、写出综述、确定题目并填写好开题报告表,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开题报告表的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及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分析及进度安排等。

2018年1月12日前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题报告。

四、初稿写作、修改、中期检查及定稿

1、学生的开题报告完成并经认可后,即进入论文初稿写作。

2018年3月9日前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的初稿并提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而后根据教师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

2、2018年3月16日前,学生完成中期检查,填写《中央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于2018年4月1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的定稿,并将定稿交指导教师评定。

五、论文的评定、评阅

1、指导教师应于2018年4月19日前完成全部论文成绩的初步评定。

2、法学专业论文由相关教研室主任安排评阅人初评。

评阅人一般由教研室内指导教师之间交叉担任。评阅人应在2018年4月25日前完成论文评阅,给出初评成绩。

六、论文答辩

2018年5月2日——5月11日间,以教研室为单位完成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每位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的答辩。答辩工作由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的全体教师参加,经评议后确定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各等级成绩。其中获得优秀成绩的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全部毕业论文总数的15%,获得良好成绩的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全部毕业论文总数的45%。

(七)论文归档

2018年5月20日前由教研室主任完成全部毕业论文文本及成绩的初步审核工作,将其移交到法学院教学办公室,归档;5月22日前完成成绩审核登记,毕业论文工作全部结束。

法学院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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