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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发展创新研究中心正式成立
发布时间:2020-12-10来源: 访问量:

12月8日下午,法学院教学发展创新研究中心(下称“中心”)成立仪式在北智楼618会议室举行。中央民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马映君老师,教务处副处长王帅老师出席并发言。参加成立仪式的还有法学院院长、中心主任韩轶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莉萍老师,法学院副院长宋玲教授,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丛静老师,中心执行主任王一超老师,以及法学院民商事法教研室主任李玉子教授、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田艳教授和刑事法教研室副主任田刚老师。成立仪式由法学院副院长宋玲教授主持。



中心执行主任王一超老师首先介绍了中心成立的基本情况,感谢学校教务处和法学院对中心成立过程中给予的支持。王一超认为,教师不仅应当在科研中注重创新意识,教学活动中更应当具备创新意识。目前,法学院多名教师已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创新进程中,但个人的经验和努力毕竟有限,应当以科学的眼光聚焦教学改革,形成多方资源合力。中心成立的目的在于服务教师、服务教学。中心的职能包括以下三项:一是桥梁作用,链接学校与学院的培训和先进的教学改革理念;二是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保证教学改革成果被最大程度实现,服务于课程建设和教学建设;三是成为学校和学院对外交流的平台,将成果和经验以沙龙等形式宣传给兄弟院校和社会,形成社会影响力。法学院教师们共同努力,将法学院由教学大院努力建设为教学强院。



教务处副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马映君老师认为,高校培养的人才总要走向社会,服务国家。只有人才具备创新理念,才能实现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传统说教式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应当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意识,成为创新型人才。教务处将不遗余力支持中心的发展。



教务处副处长、法学院刑事法教研室王帅老师认为,中心的成立是学校层面的政策落实到各学院的成果。中心的运行模式相较于传统上以教研室为依托的教学模式而言有以下优势:一是能够及时将新的教学技巧和优秀的教学内容相结合;二是这种结合更有助于科研成果的产出;三是教学经验的凝练和宣传有助于法学院由教学大院向教学强院转变。



法学院民商事法教研室主任李玉子教授首先祝贺中心成立。李玉子教授认为,这一平台对于教改项目的完成和教学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培育非常重要,有利于促进学习和培养创新意识。期待法学院教师们能够利用平台实现更多的成长和探索。



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田艳教授认为,本科教学有很多环节,其目的都在于提升教学质量,方能服务社会。目前看来,各个环节并未形成合力,存在以下问题有待解决:一是未能形成平时作业与期中、期末试卷的点评机制;二是平时、期中、期末成绩都应当向学生公布;三是社会实践、创新项目、毕业实习等活动应当与日常学习内容相结合;四是推行平时作业的学生互评,方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写作能力和积极性、自主性。



刑事法教研室副主任田刚老师认为,法学院一直重视教学工作,中心的成立是法学院未来教学发展的新起点。在当前大背景下,如何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合到教学活动中,需要进行系统研究和思考。教学技巧的提升和运用是未来教学活动发展的趋势,平台的建立能够帮助教师更加适应一系列转变。



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莉萍老师讲话认为,中心的成立既是法学院的大事,也是学校的大事。中心的成立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本科生教学改革的推进,另一方面也是法学院为全校提供教学改革和创新的思路和进路。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丛静老师认为,中心的成立有利于课程思政建设过程的探索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进程的推进。希望中心能够肩负使命,保持初心。



最后,法学院院长、中心主任韩轶教授做总结讲话。韩轶认为,中心的定位是教育、发展、创新,其目的都是为提升教学质量服务。其价值追求和根本目的都在于人才培养,明确这一目标方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工作。“创新”一词说易行难,创新就是价值。不仅教学发展的创新值得思考,教学方法、模式、内容也应当体现创新的涵义。中心应当广泛调研、探索对策、交流借鉴,并结合学院自身特点加以改进和提升。不仅如此,中心的工作和成果还应当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接受学院和学校的检查和监督,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心的发展,做实事,体现平台价值。



至此,法学院教学发展创新研究中心正式成立。期待在教务处的领导、学院的支持下,中心引领法学院老师在人才培养工作上取得更多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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