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贺校韵七十载 感悟历史新华章
苏钦教授专访
·个人简介
苏钦,1982年1月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毕业,达斡尔族,在本校工作近40年。教授、博士生导师、法理教研室主任,法史学科带头人。现任法学院关工委副主任。
主要讲授课程:宪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等。
研究方向: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科研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族法制史》(达斡尔等东北四少民族卷主持人);国家民委项目:《旧中国少数民族参加国家代议机构研究》等。
著作:《中国民族法制研究》,中国文史出版社,2004年;主编《中国民族法制史通览》第四卷;并在《法学研究》、《民族研究》、《清史论丛》、《中央民族大学学报》、《法学杂志》、《黑龙江民族丛刊》等上发表30余篇论文。
01 教育教学及学术科研活动|四十载春秋砥砺前行
苏钦教授系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考入中央民族大学的学生,自1982年毕业后即留校任教,主要教授宪法、中国法制史、中国少数民族法律史以及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等课程,直到2017年才离开工作岗位。苏教授将其青春全部奉献和挥洒在民大这片学术教育净土上,其个人成长与法学院40载来经年发展紧密相连,其奉献精神同民大70年来风雨兼程薪火相传。
苏钦教授在法学院职教期间,其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法学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宪法史学、中国法制史学研究等,同时她本人也是中国少数民族法史学及民族区域自治领域研究的先行者之一。一如民大历经风雨七十载,却仍坚持在民族研究领域开拓创新那样,苏钦教授也有自己对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的初心与坚持。原因有二,其一是为了承担学院赋予的光荣使命:讲授本科的法律史课程和宪法课程,承担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少数民族法律史学的教学任务;二是延续其专业精神,在研究民族史学中融入了法学研究的专业视角和学术规范,并以此为己任不断深掘民族法制文化精髓,为推进我国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苏教授对于个人的学术研究,也在不同阶段伴随着不同的方向。在研究前期,恰逢中国法治启航的当打之年,为给国家法治提供历史依据,她主要集中于中国古代法典中涉及民族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研究。如:对唐代“化外人”制度的研究。值得一提的是,苏钦教授除了敢于担当时代重任,还具有敢于发声、质疑权威的学术品格。在“化外人”制度研究中,她明确指出这一制度不仅针对外国人,还包括了边疆的少数民族群体,体现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法律适用原则。该规定的确立和发展变化体现了我国多民族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巩固和民族融合相处的精义。该研究成果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与认可、取得了良好反响。此外还深入研究了清律中对苗例的规定和旗人犯罪实行换刑制度的规定,其研究成果被全收录在《中国法制史考证》一书中。在研究后期,国家加快社会变革进程,苏教授感应时代号召,将学术研究目标转而集中于辛亥革命后构建民主共和制国家制度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多民族国情问题,尤其将科研方向主攻于在清末民初背景下,少数民族在议会制度中选派代表参政议政的问题,并带领学生参加国家民委由她牵头的课题《旧中国少数民族参加国家代议机构研究》,填补了该项研究的空白,丰富了新时代宪法史学的研究。此外,她还在单一民族法律史研究中颇有建树。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民法制史》的编撰中,苏钦教授担任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等东北四个少数民族卷的主持人,将地处祖国东北偏远边区的少数民族法律发展史带入公众视野,极大的推动了我国法律史学的研究。
在专注于学术的同时,由于其过硬的科研能力,苏教授还被举荐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的理事和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的副会长,在任期间,以民大法学院法律史学科带头人的身份协助举办了中国法律史年会,又在本校主持承办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2011年的年会,让北京市各大高校法学院的众多知名学者第一次走进了民大,极大地提升了我院在法律史学研究领域的学术影响。在法律史学之外,苏老师由于承担了我院的宪法学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和在宪法史的研究而被推举为北京法学会市宪法学研究会的理事,多次参加了北京市法学会的各种学术会议和宪法学研究会的历次年会。
我校在民族学与其他学科结合方面有着天然的交叉学科优势,这为开展中国少数民族法学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回顾自己的科研经历,苏教授感慨道:“少数民族法律史研究是非常有价值的,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国情不能单纯从政治或文化经济来研究,在法律方面也应该展开研究,充分发掘中华法系的多民族特色,这样的研究才是全面的和准确的。”即便苏钦教授现已脱离教学岗位,但她仍紧密关注我校学术研究情况,对我院民族法学研究在过去已经取得一系列的成果予以肯定,并对学院未来的学术研究提出建议:“未来的法学研究需要具有敏锐的问题意识,要扎扎实实地研究有深度、有价值的课题,加强团队研究和个人研究相结合,取得更多的学术研究成果,不断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力”
02 法学院任职期间贡献卓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苏钦教授在回顾自己的教育教学经历时,谈到自己最大的感悟就是教学相长。“不仅学生在成长,我个人也在不断的成长。”苏钦老师教书育人四十载,由最初主要教授中国法制史,而后补齐学院宪法学教师的空缺,转战至宪法史学的教学和研究。她为全校研究生公选课开设了宪政制度史课程,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在缺少教材的情况下,广泛涉猎多个领域的书籍,积极备课,认真撰写教案,完满地完成了这项教学工作,受到了学生们的好评。
在学生培养方面,苏教授尤其重视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在细数众多工作成就时,苏教授最为自豪和骄傲的当属自己悉心指导的14位博士生、30多位研究生和100多位本科生撰写学位论文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大抵恰如《严先生祠堂记》中那句“先生之风,山高水长”的诗词一般,苏教授在学生面前丝毫不曾提起自己的苦心栽培,只是云淡风轻的吐露一句:“学生的进步比我的进步更值得开心。”因此,她曾获得“北京市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即便已退休多年,时至今日,仍与学生们保持着深入联系,经常一同交流、探讨学术问题,继续在传道受业解惑的路途上坦荡信步。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苏教授的为师品格深刻的诠释了诗句的内涵。在离开教学岗位后,她积极投身于关爱后辈的工作中,担任法学院关工委副主任一职,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法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后仍不满足,始终为不能多为法学院作出贡献而自觉惭愧,足以见其为人品行之博大、胸怀格局之宽宏。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自1979年成立至今,一路走过四十载春秋,从设立国内首批民族法学博士点到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苏钦教授作为历史见证人谈及我院的建设与成果,感慨万千。一如她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爱,在思及法学院未来发展时,她提出三点殷切期盼:其一,在今后发展中,不论是本科亦或是研究生、博士生,均应更加注重人文知识的教育,全方位提高学生的综合人文素质;其二,学校目前各项工作成果卓然,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培养交叉学科人才,不可局限于法学,还应着眼于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为日后进入社会提供更多元的尝试,获得多方面的发展空间;其三,苏教授认为身为民大法学院的学生,既要掌握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又要具备一定的民族学科知识素养,真正建立具有民大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更好服务。
03 校庆寄语|共庆华诞展望未来
苏教授以其严谨的学术品格及高尚的为师风貌俘获一众追随者与赞赏者。在七十载校庆之际,她也为法学院和广大师生送上真切祝福:
“七十年砥砺耕耘、七十年求索进取;在金秋时节,共同庆祝母校七十华诞之际,回首民大峥嵘往昔无比自豪,展望未来发展充满信心;衷心祝愿法学院以校庆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祝愿同学们珍惜美好年华,树立远大理想,健康成长;祝愿老师们工作进步、家庭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