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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回顾 | 云上课堂(八) 民族法治大讲堂系列之六:少数民族习惯法探究
发布时间:2020-06-24来源: 访问量:

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云上课堂”系列讲座第八场暨“民族法治大讲堂第六讲:少数民族习惯法探究”顺利举办。本次讲座为民族法治大讲堂系列讲座的第六讲,特别邀请到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徐中起教授主讲,学院师生共同聆听。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教授田艳老师主持。



田艳老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徐中起教授为国内经济法史学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中国民族法学和习惯法学研究的开拓者,曾任云南大学法学院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的院长,著述颇丰。



随后主讲人徐中起教授以“少数民族习惯法探究”为主题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以及一些自己的观点。他从“习惯和习惯法”“习惯和制定法的关系”以及“我国少数民族习惯的主要规定”三个方面进行了一场专业性、针对性、全面性为一体的精彩讲座。

首先,徐中起教授以“为什么习惯能支配人们的行为?如何支配?”引出习惯和习惯法的概念。以布迪厄的惯习理论、场域理论中的法律场域、戈夫曼的拟剧理论和意义之网向大家深度地解析了习惯规则在与正式法律的互动过程中如何支配和调节人们的行为。

其次,徐中起教授详细地解释了习惯法和制定法的关系。通过对不同领域的专家对历史演进阶段的解释,提出家庭的规则、互惠的结构规则以及组织性的规则,进而指出习惯法逐渐淡化,将被制定法取代。之后,徐中起教授又引用奥斯丁和霍姆斯的名言讲解认识法律的两个主要途径,即“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和“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最后,徐中起教授为大家系统性地介绍了我国有关少数民族习惯的主要规定。第一,提出问题来引发对习惯和制定法的关系的思考;第二,通过梳理《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法典》的具体条文规定系统地解读了我国法律中有关少数民族习惯的规定。

在讲座的尾声部分,徐教授总结道:在习惯法的研究适用中,不应过多关注不同法律的高低之分,而应多考虑哪些法律,哪些做法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在互动提问环节中,与会老师和同学们连续发问,咨询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徐中起教授一一解答,让与会老师和同学们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理解更为透彻、清晰,得到进一步深化。

本次“云上课堂”气氛严谨、内容充实丰富,紧密结合实践问题谈学术理论,让民大法科师生受益匪浅。感谢徐中起教授的倾囊讲授和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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