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3来源: 访问量:

中央族大学法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一)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进入复试名单及复试分数线可以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不接受调剂考生复试。

(二)达到我校分数线的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进入复试的名单可以到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询。)

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注:各专业最终的拟录取人数以研招办实际公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查

(一)复试前的审查项目。重点检查考生的学历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是否合格。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不得录取。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录取。我院无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参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核及材料留存

考生学历类别

重点查验

学院留存材料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初试准考证、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身份证件复印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

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注:《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字并与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

(三)协议书邮寄。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等纸质原件须在拟录取后邮寄至招生学院(地址附后,仅接收EMS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请留存好邮寄凭证,材料若丢失责任自负)。

(四)资格材料提交清单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开通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1份)

A.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模板见附件1)

5.《入伍批准书》(即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A4竖版单页样式)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6.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7.本科成绩单复印件(2份)。

8.个人简历(1页)(1份)。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均为百分制)

(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采取百分制。

(三)综合面试:

1.面试环节及内容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考核和外国语考核。专业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综合分析及科研创新能力等,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流程

①每位考生时间为20分钟。复试秘书负责计时,时间一到面试即刻停止。

②考生进入考场后抽签回答问题,回答结束后请说“回答完毕”。

(四)学术型硕士复试安排

按照一级学科招生,不再区分具体专业,复试也按一级学科进行。建议考生从刑法、民法、诉讼法、法理、法史和宪法六个方向准备复试。

(五)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复试安排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建议考生从刑法、民法、法理、法史和宪法五个方向准备复试。

五、复试环节有关要求

(一)复试过程录音、录像

各专业复试全过程均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查。

(二)最终成绩的要求及计算

1.对成绩的要求。

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及最终成绩(百分制)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专业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4)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

2.最终成绩的计算。

一志愿考生(含所有专项计划),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三)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我院复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误后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安排

(一)现场报到和资格审核时间(3月29日)

专业名称

地点

时间

法学  (含骨干生、单考生)

北智楼610会议室

3月29日上午9:00-11:30

法律(法学)     (含骨干生)

北智楼618会议室

3月29日上午9:00-11:30

法律(非法学)    (含骨干生、士兵计划考生)

北智楼618会议室

3月29日上午9:00-11:30

(二)专业笔试时间、地点(3月30日)

备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备查。

(三)综合面试时间、地点(3月31日-4月2日)

专业名称

面试地点

面试时间

候考室

法学硕士1组

北智楼701会议室

3月31日(周五)

08:00-12:00;13:30-18:00

北智楼708会议室

法学硕士2组

北智楼618会议室

3月31日(周五)

08:00-12:00;13:30-18:00

北智楼610会议室

法律硕士(法学)  1组

北智楼701会议室

4月1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708会议室

法律硕士(法学)  2组

北智楼618会议室

4月1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610会议室

法律硕士(法学)  3组

北智楼1-3教室

4月1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1-7教室

法律硕士(法学)  4组

北智楼1-4教室

4月1日(周六)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1-8教室

法律硕士(非法学)1组

北智楼701会议室

4月2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

18:30-22:00

北智楼708会议室

法律硕士(非法学)2组

北智楼618会议室

4月2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610会议室

法律硕士(非法学)3组

北智楼1-3教室

4月2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1-7教室

法律硕士(非法学)4组

北智楼1-4教室

4月2日(周日)08:00-12:00;13:00-17:30;18:30-22:00

北智楼1-8教室

备注:各专业的外语测试在专业面试中考察。

七、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处理

(一)对违法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不得将复试试题及复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八、录取工作要求

(一)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对于调剂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的优先级高于调剂复试合格考生,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招生指标在调剂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

(二)同一专业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同时,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相同时,依据初试业务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百分制)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统一由研招办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籍的,取消学籍。


九、复议、监督与责任追究

(一)复议

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在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公示期内,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招生单位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提出申诉,我院接受考生申诉的电子邮箱为faxueyuan2661@126.com


(二)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责任追究

1.对招生录取中出现各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情况,酌减相关单位下一年度招生名额,或者停止相关专业的招生。

2.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根据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教育招生保密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宜

(一)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在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考生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缴纳复试费,并截图保存好缴费相关凭证。

1.系统登陆方式

登陆地址:https://yjszs.muc.edu.cn/

登陆方式:考生点击上述地址后,点击“硕士复试平台”,输入考生编号(10052开头的15位数)、身份证号、姓名登陆后,点击“在线支付—网上缴费”,完成缴费程序。

2.缴费完成时间

系统已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开放缴费功能,请各位考生于3月2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缴费。

(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四)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复试程序,经过学校的复查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五)单独考试和专项计划考生的报到、复试与各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同时报到、同时复试,如学校另有安排,依学校方案执行。

(六)我校2023级硕士新生原则上入住学校丰台校区。

(七)资格审核留存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614),010-68932661。

(八)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话:010-68932661

复试事项公布网站:

http://www.law.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官网)

http://grs.muc.edu.cn(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614)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1、《2023年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2、《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点击文末链接下载)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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