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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的逻辑认证——法学名家大讲堂第25讲
发布时间:2019-10-18来源: 访问量:

10月17日上午9时,法学院在中慧楼模拟法庭举办法学名家大讲堂第25讲——“办案的逻辑论证”学术讲座,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柴学友担任主讲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韩轶教授主持,2019级研究生参加讲座。

柴学友会长按照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文件,传达了两个证据规定的要求,强调逻辑就在办案的生命里,逻辑就在办案的血液,只要办案,就离不开逻辑,且离不开逻辑论证。会议主要讲述了佘祥林案,其违背不矛盾律,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邓国斌涉受贿被判决无罪,其违背充足理由律,犯推不出来的逻辑错误;总结出逻辑与经验自始至终与办案相伴,经验是逻辑的发展动力,逻辑是经验整合的指针。

主讲人柴学友还提出,证据、证明和事实是证据法学研究的三大主题,从逻辑结构上看,证据推理是以相关知识为大前提,以证据为小前提,进而获得推理的过程,强调推理的重要意义,推导前提必须真实可靠,否则结果也不真实。而职务犯罪个案或窝案的侦查难已突破,深挖细查、扩大战果或者以证促供受到影响,也都与经验意识强,逻辑意识弱有很大的关系。因而,我们学习职务犯罪侦查逻辑,就是要强化逻辑意识,正视经验主义。“两个证据”规定明确指出: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必须符合逻辑和经验的规则。从这个角度来说,逻辑与经验在办案过程中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可偏颇。实质上,逻辑和经验自始至终与侦查相伴。没有逻辑的指导,侦查是盲目的;缺失经验的积淀,侦查是一潭死水。侦查不仅需要逻辑的指导,也需要经验的不断补充。经验是逻辑的发展动力,逻辑是经验整合的指针。柴会长还指出,侦查破案,离不开侦查假说的提出,而侦查假说的提出离不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信息采集的支持。只有根据已知采集的信息并结合有关的知识和经验,借助一定的逻辑方法,才能提出有价值的侦查假说。柴会长认为,侦查破案的过程,就是一个提出侦查假说、分析侦查假说、修正侦查假说、验证侦查假说和正视侦查假说的过程。他还特别强调,提出科学的侦查假说可以引领侦查方向,突出深挖细查,不断扩大战果,进而推动破获全案。

讲座获得了到场同学的一致赞赏,他们认为整场讲座内容深刻,条理清晰,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阐释侦查逻辑的实际运用,将抽象逻辑演绎得具体生动,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此外讲座还引入了现代预防理念成果和大量生动的案例,揭示了反腐的严峻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引人深思,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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